何彦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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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彦,字叔远,
高唐县
(今山东
禹城市
西南)人,宋绍兴中为
大理白族自治州
丞,为
秦桧
害
岳飞
鸣冤。
正文
与李若朴上疏,认为岳飞无罪,应从轻处理。因此得罪奸相秦桧,说他们挠法昊议,立即罢免了他们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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